2026 年 4 月 13 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》,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并实施高质量的团体标准,推动行业先进标准体系建设。这是团体标准首次写入中办、国办联合印发的改革文件,标志团体标准从过去的市场有益补充,正式升级为国家标准化体系的核心战略部署。作为医学领域社会团体,四川天府新区医学交流促进会也将以此为指引,深耕医学团体标准建设,助力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从概念提出到登上中央顶层改革文件,团体标准历经约十年时间,完成了从制度边缘走向国家战略舞台的历史性跨越。
回顾团体标准的发展历程,也是我国标准化治理改革持续深化的缩影,医疗卫生领域也同步享受改革红利:
· 2015 年:破冰破局。国务院印发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》,首次将团体标准纳入国家标准化体系,打破政府单一供给标准的格局,开启政府与市场协同共治标准化新模式。
· 2016 年:制度奠基。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出台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指导意见,社会团体研制团体标准路径明确。
· 2017 年:法律确权。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施行,从法律层面确立团体标准法定地位,团体标准实现于法有据。
· 2021 年:战略升级。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印发,明确团体标准和政府主导标准并重发展,部署团体标准培优计划。
· 2026 年:战略升格。团体标准首次写入中办、国办改革意见,正式成为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核心战略部署。
十年间,从中央顶层设计到地方落地举措,一系列政策接续出台,充分释放信号:鼓励协会学会发挥平台优势,研制高质量团体标准,赋能产业与行业高质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