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家发改委印发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,《办法》经2025年11月19日第2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。
本手册依据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编制,聚焦“实操性”与“清晰化”,系统梳理失信信息分类、修复流程、申请材料、典型案例等核心内容,为信用主体(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)、行业主管部门及第三方机构提供快速查询、精准应用的政策指引。

一、失信信息三级分类标准

> 注:行业主管部门已制定分类标准的,按行业标准执行;未制定的,按上述通用标准执行。
二、公示期限与修复启动条件

> 关键提醒:最长公示期届满后,信息自动停止公示;若未纠正失信行为,按行业规定处理。
一、申请前提:需同时满足4个条件(依据《办法》第十四条)
✅1. 已达到对应失信类型的“最短公示期”;
✅2. 已完全纠正失信行为(如缴清罚款、整改到位);
✅3. 已公开作出信用承诺(承诺材料真实、承担失信责任);
✅4. 符合法律、规章要求的其他条件(如特定行业的专项要求)。
二、申请与办理流程(依据《办法》第十四条-第十八条)

三、特殊主体修复:破产重整企业(依据《办法》第二十条)

一、必备材料(依据《办法》第十五条)
✅1.纠正失信行为证明:如罚款缴纳凭证、整改验收报告、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完毕回执等;
✅2.信用承诺书:需明确“材料真实有效”“违反承诺自愿承担责任”等内容(可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下载模板);
✅3.身份/主体证明: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,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(若涉及个人失信)。
二、特殊材料(根据失信类型补充)

案例1:轻微失信(简易程序罚款)
失信情形:某餐饮企业因餐具消毒记录不全,被市场监管部门按简易程序处以500元罚款;
公示与修复:该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,企业缴清罚款后,无需申请即可自动修复;
结果:企业信用状态恢复正常,不影响后续食品经营许可延续。
案例2:一般失信(较大数额罚款)
失信情形:某建筑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安全备案,被住建部门处以5万元罚款(行业认定为“较大数额罚款”),公示期3个月;
修复申请:公示期满3个月后,企业提交罚款缴纳凭证、整改报告及信用承诺书;
办理结果:住建部门7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,“信用中国”网站终止公示该信息。
案例3:严重失信(吊销许可证后修复)
失信情形:某旅行社因虚假宣传被文旅部门吊销经营许可证,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公示期1年;
修复申请:公示期满1年,企业重新取得经营许可证、提交整改验收报告及信用承诺书;
办理结果:文旅部门审核通过后,停止共享该失信信息,解除“限制开展旅游经营活动”的惩戒措施。
✅1.禁止有偿修复: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及授权机构开展修复不收取任何费用,任何“付费修复”均为违法行为,可举报;
✅2.虚假修复后果:提供虚假材料、承诺严重不实的,失信信息3年内不得申请修复,且新增不良记录公示3年;构成犯罪的,追究刑事责任;
✅3.信息同步要求: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需与“信用中国”网站信息保持一致,不一致的以“信用中国”为准;更新不及时的,可能被暂停信息共享;
✅4.复议/诉讼期间公示:对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,除非复议机关/法院要求停止执行,否则失信信息不暂停公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