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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》在《求是》杂志发表
2026-04-01
这篇文章是习近平总书记围绕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”所作重要论述的节录,系统阐述了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立场、价值取向和实践要求。以下是对其核心要义的梳理:
一、政绩观的根本地位与出发点
政绩观是关系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的根本性问题。只有创造出经得起实践、人民、历史检验的业绩,才能真正践行党的宗旨、完成党的历史使命。其核心是坚持从实际出发、按规律办事,靠科学决策与实干苦干取得实绩。
二、党性的决定性作用
树立正确政绩观,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。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度在于“公”与“私”。只有党性坚强、摒弃私心杂念,才能确保政绩观不出偏差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对照共产主义远大理想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、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国情实际,自觉校准思想与行动。
三、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
共产党人创造政绩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人民,而非个人升迁得失。工作谋划与推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做到发展为了人民、发展依靠人民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,坚决反对急功近利、弄虚作假、“新官不理旧账”以及各类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。
四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
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,应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。要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处理好稳与进、立与破、虚与实、标与本、近与远的关系,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,防止“数字出官、官出数字”。
五、以学习教育为抓手推动落实
今年是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,结合地方领导班子换届,需要通过学习教育推动各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。重点抓好三方面:
提高思想认识——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教训,增强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;
整改突出问题——紧扣“立党为公、为民造福、科学决策、真抓实干”总要求,一体推进学查改;
立好制度规矩——补齐制度短板,明确行为边界,强化问责机制,使制度真正发挥引导与约束作用。
这篇文章是对正确政绩观的理论阐释与实践部署,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“功成不必在我、功成必定有我”的精神境界,心无旁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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